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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基本概念-QA懶人包】

【信託基本概念-QA懶人包】:

Q1:什麼是「信託」?
Q2:「信託」能以哪些方式為之?
Q3:委託人之定義?
Q4:受託人之定義?
Q5:受益人之定義?
Q6:何謂「信託財產」?

我們常在各類報導或文章中看到「信託」的探討,但所謂「信託」,到底是什麼?本次就來了解:【信託基本概念-QA懶人包】。

Q1:什麼是「信託」?
→依據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所以,所謂「信託」,是透過「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的人)、「受託人」(受託管理信託財產之專業人員、銀行信託部或其他信託業)及「受益人」(委託人想照顧的人)等三個角色的連結,來幫助有財產規劃需求的人;而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後,受託人須依信託契約約定之信託目的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該筆財產,直到契約期滿或信託目的完成為止。

Q2:「信託」能以哪些方式為之?
→依據信託法第2條規定,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
因此,信託之成立,要透過簽訂信託契約或以出具遺囑方式為之。

Q3:「委託人」之定義?
→「委託人」就是「信託財產擁有者」。
當委託人(自然人或法人)想要照顧某人(如:照料小孩或其他家人)或出於某種目的(如:作公益等),而將財產移轉給受託人進行處分及管理時,就成為信託關係中的「委託人」。

Q4:「受託人」之定義?
→「受託人」就是信託關係中負責「管理處分」信託財產者。
例如:可能是信託業者(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證券商兼營),也可能是專業人員,如:律師等。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內容為受益人的利益,執行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等事宜,協助委託人達成財產管理目的,直到契約期滿或信託目的完成為止。

Q5:「受益人」之定義?
→「受益人」就是委託人辦理信託的財產「所想照顧的對象」,也是在信託關係中得到信託利益的人。
受益人可能是委託人自己(自益信託),也可能是委託人的子女、親人或其他特定人(他益信託),或委託人自己以及子女、親人或其他特定之人(部分自益、部分他益之信託);另外也有是不特定多數人(例如:公益信託)。

Q6:何謂「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就是委託人因辦理信託而移轉給受託人的財產權(可依金錢計算價值之權利)。
信託財產可能是金錢、金錢債權、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租賃權或地上權、專利權或著作權、其他財產權等。
常見的信託財產,例如:「金錢信託」所交付信託的財產為「金錢」;「有價證券信託」所交付信託的財產為「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或以「子女教育或創業」為目的所成立「子女教育創業信託」、或以「公益」為目的之「公益信託」等。

小結:
財產的規劃、管理與傳承,確實有相當多方式、以及需要注意的規定,為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爭議與不利益,建議應「提前、事前詳細規劃」,並全程請律師協助及完整諮詢及採用「信託」等方式辦理,而此部分均可進一步洽詢本所。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
(※備註:本文章之說明,是依照當時法律規定為之,並非統一適用於所有一切案件情形,個案仍應洽詢專業律師諮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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