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炒房補習班 揪團買屋抽成(本所徐志明律師受訪)
- 日期:2021-01-27
- 分類:最新消息
炒房補習班 揪團買屋抽成
號稱低於市價20% 不保證獲利
2013年09月01日 更多專欄文章
【劉 曉霞╱台北報導】台灣炒房熱,看準炒房商機,坊間出現教民眾投資買房的補習班,知名投資客黃家進以「帥過頭」名義和PTT網友揪團,看屋教學炒作低價房 屋,透過大量掃貨,壟斷方式炒高房價闖出名號後,最近則有投資公司「伯利恆綠能土地開發」透過補習班形式,台北律師揪民眾組團買賣屋,大賺炒房錢。
讀 者H先生投書,他從媒體得知伯利恆公司透過補習班形式,教導學員買賣房產知識,提供學員以低於市價15%~20%購買特定房屋,並透過學員合組公司形式, 炒房獲利,伯利恆並抽取買賣屋獲利的2成。H先生指出,伯利恆是以合夥人身分,並非顧問身分參與房屋買賣,卻不負擔賠錢責任,很不合理。H先生指出,曾要求伯利恆保證獲利,伯利恆不願承諾,就過去買賣房產經驗,若只要低於市價5%出售房屋,幾乎1~2天就可成交。他懷疑,伯利恆聲稱可以低於市價買屋的真實性。
業者稱沒強迫
針對讀者投書,台北律師伯利恆綠能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宋芷妍表示,透過房仲管道的確可取得低於市價15%~20%的房屋,但買賣交易不可能保證獲利,投資一定有風險,房市走向也無法預測,更何況公司並沒有強迫學員購買或參與課程。宋芷妍說,他們主要業務是教會民眾買賣房產知識,包括:如何選擇標的、如何購買法拍屋、買賣房產稅務、如何議價等各式各樣和房屋買賣相關知識,讓民眾不要像瞎子摸象一樣,最後只能把房屋委託給仲介買賣。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律師徐志明坦言,這種運作模式有點遊走法律邊緣,提醒有意加入伯利恆的民眾,若是依照伯利恆的運作模式,民眾須透過契約明確取得股份證明,否則無法保障權利。
購屋者無實權
徐志明說,伯利恆買賣房產的前提是假設房產會上漲,台北律師因為並非完全將房產證券化,若是房產下跌、無法脫手時,最後契約可能只是一張白紙,而且因為是以公司名義買賣,民眾對房屋無實質權利。徐志明還提醒,雖然有流通平台可買賣股權,但流通性有限,也容易產生賣不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