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分享-花大筆錢買下頂樓加蓋,卻被說是無權占用,提告拆屋還地?
- 日期:2025-02-11
- 分類:成功案例
《東森新聞網》報導:「新北市新莊一名葉先生指控,公寓的5樓頂樓公共空間被4樓屋主占用還違建,甚至疑似被當做套房出租,害得住在2樓的葉先生沒辦法清洗頂樓的水塔,不過4樓屋主喊冤,他說11年前買房時,就跟前屋主簽下合約『頂樓增建』一起移轉,但他否認有出租,強調房間都是給自家小孩居住。」
(來源:【獨家】公寓頂樓變你家套房? 2樓怒控4樓違建還出租賺錢|東森新聞:新聞在哪 東森就在哪裡)
許多公寓的頂樓加蓋常常被最上層的住戶隔成數間套房,連同頂樓一併出租,當起包租公,但是頂樓的使用方式經常引起其他住戶的不滿,並引發爭議。
以下分享一則客戶花錢在台北市精華地段買下頂樓加蓋後,被告拆屋還地,最後卻勝訴的案例。
案例分享:C女士花了一大筆錢在台北市東區買下一戶頂樓加蓋,卻被大樓管委會說是無權占用,提告拆屋還地?
C女士在台北市東區買下某公寓大廈的頂樓加蓋作為私人居住空間,卻在使用多年後被大樓管委會說是無權占用共有物,甚至還對C女士提起訴訟,要求她遷離返還,並請求拆屋還地。

(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C女士覺得很冤枉,遂委託本所提供協助。到底她是否真的無權占有?經本所律師一一拆解,要釐清此案,需先考慮三個層次:
第一,該頂樓加蓋是否為違章建築?
經查該頂樓加蓋其實是該大樓的屋頂突出物,在當初竣工時,申請審核通過之建照圖(建造執照圖)上明確有該屋頂突出物的設計,故依照法規,其為合法建物,並非違章建築。
第二,該頂樓加蓋的所有權屬於誰?
該頂樓加蓋為該大樓的屋頂突出物,並無獨立所有權狀,屬於該大樓全體住戶所共有。
第三,該頂樓建物的使用權歸誰?
當初該大樓的原始起造人建設公司在興建之初,即與全體買受人簽訂了代建合約書,約定頂樓建物的使用權保留給該建設公司,也就是說,建設公司已和全體買受人之間已經成立了分管契約,建設公司就取得了該頂樓建物的使用權,而C女士向建設公司購得該頂樓建物,當然承繼了建設公司的使用權,該公寓大廈之管委會及全體住戶應受分管契約拘束,不得請求C女士遷讓及返還。
最後,經過本所律師的努力,C女士終於獲得勝訴判決,無需面臨拆屋還地的窘境。
值得一提的是,經本所律師詳細審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該頂樓加蓋是可以登記所有權的,立即協助C女士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並讓C女士的權狀面積增加了近十坪,資產增加了近千萬的價值。
若您也遭遇到頂樓加蓋、違章建築的所有權、使用權的相關紛爭,不要猶豫,請盡快向本所洽詢。
(來源:【獨家】公寓頂樓變你家套房? 2樓怒控4樓違建還出租賺錢|東森新聞:新聞在哪 東森就在哪裡)
許多公寓的頂樓加蓋常常被最上層的住戶隔成數間套房,連同頂樓一併出租,當起包租公,但是頂樓的使用方式經常引起其他住戶的不滿,並引發爭議。
以下分享一則客戶花錢在台北市精華地段買下頂樓加蓋後,被告拆屋還地,最後卻勝訴的案例。
案例分享:C女士花了一大筆錢在台北市東區買下一戶頂樓加蓋,卻被大樓管委會說是無權占用,提告拆屋還地?
C女士在台北市東區買下某公寓大廈的頂樓加蓋作為私人居住空間,卻在使用多年後被大樓管委會說是無權占用共有物,甚至還對C女士提起訴訟,要求她遷離返還,並請求拆屋還地。

(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C女士覺得很冤枉,遂委託本所提供協助。到底她是否真的無權占有?經本所律師一一拆解,要釐清此案,需先考慮三個層次:
第一,該頂樓加蓋是否為違章建築?
經查該頂樓加蓋其實是該大樓的屋頂突出物,在當初竣工時,申請審核通過之建照圖(建造執照圖)上明確有該屋頂突出物的設計,故依照法規,其為合法建物,並非違章建築。
第二,該頂樓加蓋的所有權屬於誰?
該頂樓加蓋為該大樓的屋頂突出物,並無獨立所有權狀,屬於該大樓全體住戶所共有。
第三,該頂樓建物的使用權歸誰?
當初該大樓的原始起造人建設公司在興建之初,即與全體買受人簽訂了代建合約書,約定頂樓建物的使用權保留給該建設公司,也就是說,建設公司已和全體買受人之間已經成立了分管契約,建設公司就取得了該頂樓建物的使用權,而C女士向建設公司購得該頂樓建物,當然承繼了建設公司的使用權,該公寓大廈之管委會及全體住戶應受分管契約拘束,不得請求C女士遷讓及返還。
最後,經過本所律師的努力,C女士終於獲得勝訴判決,無需面臨拆屋還地的窘境。
值得一提的是,經本所律師詳細審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該頂樓加蓋是可以登記所有權的,立即協助C女士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並讓C女士的權狀面積增加了近十坪,資產增加了近千萬的價值。
若您也遭遇到頂樓加蓋、違章建築的所有權、使用權的相關紛爭,不要猶豫,請盡快向本所洽詢。